古代的离婚协议书,区别于休书,唐宋朝称之为和离书。
和离书和我们现代的离婚协议书内容比较相近,一般会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并表明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古代和离书示文:
“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之夫妇。若结缘不合,比是冤家,故来相对。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愿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宫之主,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单看这段和离书示文,是不是觉得看起来很体面?
其实,一般来说,能闹到离婚的地步,夫妻双方都是有很多怨气的,很容易互相指责,闹得不可开交,能心平气和离婚的毕竟是少数。
那为什么这段和离书看起来还比较得体呢?
一是因为这段和离书出自唐朝,当时女子地位相对较高,如果是明清事后,那估计只有“休书”了!
二是这份和离书的女主人估计家世比较高,男方必须给女方面子,避免两家婚姻不成反而结仇。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如同刘兰芝、唐婉一样,女方是因为不容于公婆才被迫和离,而夫妻双方还有感情。
婚姻之事,不可言说。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一对夫妻婚姻走到尽头,有时候很难说清楚是谁的责任比较大了。
如果离婚时还能对对方抱有几分善意和体谅,大约也算为双方保留了最后的体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