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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虚荣让我走向歧途
2017-08-09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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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检察日报

    忏悔人:姜威
  原任职务:北京某公司财务总监
  犯罪名:挪用公款罪、贪污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重婚罪涉嫌
  犯罪事实: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7月,姜威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50万元人民币;1999年4月至2000年5月,姜威利用职务便利共计侵吞公款130余万元;2010年4月,姜威委托他人伪造户口本;2004年5月,姜威持假身份证、假户口本,在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杨某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
  处理结果:10月12日,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以姜威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以及重婚罪,依法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我1970年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1976年到北京上学,1988年职业高中会计专业毕业后被分配到北京某金属材料分公司担任会计。因为业务能力较强,工作时间不长,领导就任命我为公司财务处资金管理科科长,1996年又任命我为财务部副经理。1999年10月,我辞职离开公司。后在北京一家公司做财务总监。2000年3月,我携款潜逃。
  事业也曾有过辉煌
  我的事业也曾有过辉煌。在我担任某金属材料分公司资金管理科科长时,曾协助公司财务把分散的公司财务管理模式变为集中式管理,把公司从手工账变为会计电算化,以及如何适用会计电算化更好地为公司财务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公司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期,在投资方面出现过一些问题和失误,导致公司资金非常紧张,我负责协助公司有关人员在企业管理、融资方面进行了大量改进工作,保证了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
  除了日常会计业务做好财务核算、财务分析,给领导提供一个很好的决策依据外,我还管理公司资金,为公司节省了很多财务费用支出。在我主持下,公司财务账表都是非常精细的,对我们公司获得财政支持起到了很大作用。
  公司领导对我很信任,把公司财务以至于管理都交给了我。每个人的发展都需要平台,公司给了我这个平台,使我在财务业务、个人能力方面得到了很大提升。我20多岁就成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给我的工资待遇比一些老财务人员都要高,在分配住房方面也给予了我很大的照顾。
    迈出错误第一步
  由于业务能力较强,我听不进其他人关于工作上的建议。1999年初,由于年轻气盛,我和公司领导发生了一些矛盾,于是我一下子闲了下来。恰巧,当时有一个公司招财务总监,我就去做了兼职,这成为我人生发生转变的一个因素。
  生活中我结交了很多朋友,爱慕虚荣、相互攀比的心理改变了我,让我走上了歧途。社交活动多了,我每个月的工资明显不够花了。一些朋友对我说靠工资生活根本不行,因此,我就想着多打几份工。那段时间,我帮银行跑过贷款、换过外汇。
  2000年以后,随着一些电子产品的出现、消费的提升,我的工资开始入不敷出,以至于当有朋友提出向我借钱并给我6%至8%的利息时,我没有经受住诱惑,迈出了错误的第一步。我把公司交给我管理的资金借给了朋友,想从中赚点利息。当时想的是,只要几个月时间,朋友把钱还上就能把账平了,公司不会发现。
  认为有钱才体面
  后来,我认识了一位在公司打工的在校女大学生。我俩交往把我的个人积蓄都花光了。这期间,我的妻子曾发现蛛丝马迹,但都被我以工作为由搪塞了过去。我认为,有钱才体面,享乐主义思想使我越陷越深。我的开销越来越大,工资不够花了,我就提取公司的钱用,有朋友向我借钱,我就把公司的钱借给人家,导致欠公司的钱越来越多,窟窿越来越大。
  2000年3月后,我开始陆续从公司的账户提取了20多万元,用于请客、旅游、购物。爱慕虚荣的我开始穿名牌、带朋友旅游、高调招待朋友,花钱如流水。我根本就没有想过钱是否能还上,自己的行为是否违法。
  我没有想到的是,有的朋友借款到期后不还。我很害怕公司追究我的责任,就想到用公款炒股,想赚了钱把窟窿堵上。我挪用了公司150万元去炒股,没想到不但没赚到钱,反而亏了20多万元。我一看窟窿越来越大,就想到了逃跑。有了这个想法后,我从公司账户里拿了70多万元现金之后潜逃了,没想到一跑就是13年。
  没睡过一个安稳觉
  逃跑后,我先后去了桂林、重庆等地,由于花钱大手大脚惯了,身上的钱很快所剩无几。其间,我做了一些生意,但没赚到钱。逃亡期间,我天天担惊受怕,十多年来,从未睡过一个安稳觉,我知道那是负案在逃产生的心理压力。我也曾想过投案自首,但一直没有勇气投案,同时也抱有侥幸心理。
  从被抓获到押解回京的过程中,起初,我想的是破罐破摔。但是,检察官对我耐心细致地教育和讲解法律知识,使我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我一定认真悔罪,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来过正常人的生活,做一个有用的人。感谢检察官让我认识到:我的人生还可以从头再来。
  同时,我也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反思。从企业管理角度来说,规章制度都是健全并存在的,但在执行上却因为人的原因没有严格执行。公司有专门的审计处和监察办公室,但有时候,人情关系高于制度,导致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形同虚设。正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导致我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我希望我的案例能警示他人。一个人只有修好自己的德,才能做好自己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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