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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德宏:运用大数据平台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2017-04-24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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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脱贫攻坚中,我们的作用是监督执纪,要重点检查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各级党委、政府履行精准扶贫主体责任情况,各级纪委精准扶贫监督执纪问责情况……”云南省德宏州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充分发挥专责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以精准责任助推精准扶贫取得实效。

  谁分管谁谈话 压实精准扶贫责任

  德宏州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助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充分运用“约谈提醒”和“约谈函询”,压实精准扶贫责任。

  州纪委制定了《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试行)》,对常规性问题实行分管领导谈话。科学制定谈话方案,有针对性地拟定谈话提纲,把问题找准谈清、戳到痛点。

  为避免谈话“一谈就完”“谈完就过”,德宏州纪委加强对被谈话对象的回访教育,对谈话后思想政治意识不强、工作热情不高、作风纪律转变不明显的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去年以来,累计开展谈话190人。通过约谈提醒,各级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工作纪律性进一步提升,工作责任心和执行力进一步增强,为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组织纪律保障。

  大数据监督 实施精准监督检查

  德宏州优化健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和“五级联动”大数据监督平台,对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优先受理。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动协作机制,加强与信访、扶贫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对群众举报安排专人登记入册,实行有诉必理、有访必核、有案必查,确保件件有着落。

  此外,德宏州还运用“平台定位问题逐级抽查”的方式,让脱贫监督检查更精准。州、县级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每月初抽取下辖地区贫困村、扶贫工作队和贫困户抽查对象。州级重点对进度慢、精准率低、排名靠后的乡镇或村组进行适时抽取督查;县市每月初抽取下辖乡镇的1个贫困村、扶贫工作队和1户至2户贫困户,抽查对象确定后于当月下发至相关乡镇纪委,同时将抽取督查情况上报至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截至目前,共抽查34个乡镇、44个扶贫工作队、69户贫困户,发现并处理问题22个。

  严肃问责追责 形成有效震慑

  截至目前,全州共对214名干部进行问责追责,把问责追责的鞭子落到人、打到位,释放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

  “纪律检查发现不了问题不行,发现问题责任追究不到位更不行,追责板子必须打在具体责任人身上。”德宏州纪委明确,要防止责任追究避重就轻、流于形式,就必须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见事见人。“见事”即针对问题查清事实,区分责任原因和工作原因,给予相关责任人恰当处理;“见人”即敢于揭丑亮短,使每一次问责都落到具体组织或个人,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云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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