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处,地方。 如: 住所。哨所。场所。处所。
②.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 如: 研究所。派出所。
③. 量词,指房屋。 如: 一所四合院。
④.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 如: 所部(所率领的部队)。所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所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所有。各尽所能。所向无敌。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⑤.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 如: 为人所敬。
⑥. 姓。
①. 处,地方。 如: 住所。哨所。场所。处所。
②.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 如: 研究所。派出所。
③. 量词,指房屋。 如: 一所四合院。
④.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 如: 所部(所率领的部队)。所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所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所有。各尽所能。所向无敌。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⑤.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 如: 为人所敬。
⑥. 姓。